我說,人真的不能自作多情,在職場上。
科長說,妳是我的小助手,名稱用的多可愛。
這種非正式的關係,我一點也不喜歡,不是因為人。「權責相符」說法很官場,確是至理名言。
妳的業務,我必須對主管負責,而且是直接負責。但權呢?我不是主管,沒有工作指派權,但為什麼我還得負責呢?世間事不一定總照我想要的走,我想要的,跟妳想要的,主管想要的又不儘相同。
以前的所謂小助手,在我來之前,就在那個位置,我管不動,也不須要管,有事主管直接找她,我只對「彙整」的部分,「我」的部分負責。
妳來未及一年,雖然工作已上手,主管性急,有事必先問我。於是我的一隻手,必須伸進妳的工作領域,不管我是不是願意,也許,是我打亂了妳的工作步調。
可我萬萬想不到,會得到這樣的一句:如果妳來做我這工作,妳就知道有多難!在我為著妳這工作,這樣努力連繫的時候!
我愣了一下,比驚訝更多的,是疲累。
我希望自己也能這樣說,但我不能,我不夠年輕。
我雖熱情(…自作多情…),心腸雖然也還軟,卻不脆弱,有一定的韌度。於是我還是像以往一樣開心地找你一起吃飯,不帶情緒,當然。本來就是討論公事起的爭執。
我也明白,人不可能事事周全,總是恰如其分,況且語言本身就包含了諸多誤解。
但你的一句話,對我,畢竟是把利刃。沒有劃傷我,但力道是夠的,重擊的剎那,使我清醒。
別自作多情,Just do my own business !
前輩的位置也許是利基,卻也可以是致命的罩門,如果辛苦只換來欺壓後輩的流言,那我就太不值了,太太不值了。雖然辦公室裏的流言本無需記懷,不然就不免跟流言的製造者淪為同一層級,但傳到耳裏,還是免不了一場閒氣。何苦?
從此我只做傳聲筒,把主管交代的話帶到,把別科室的電話轉接,有問題,請自己找主管;把問題交給妳自己,也許妳處理的更好。
放手,原來這麼輕鬆。
下午休假跟老朋友午茶,開心開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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